個人意外保險 : 因沒有明顯瘀傷或傷口而拒絕賠償

2023-08-30

在果汁店任職助理的被保人搬運大量甘蔗時不慎扭傷腰椎部位, 並因為背部受傷而獲發14天病假.

保險公司以被保人沒有明顯瘀傷或傷口, 加上X光檢查也沒有異樣為理由, 拒絕發放意外賠償.

投訴委員會從主診醫生的報告中得悉被保人的腰椎位置赤紅, 僵硬和腫脹, 由於傷患引起的痛楚局限了被保人的腰椎活動能力, 令被保人無法工作, 投訴委員會相信這些身體症狀和發現也可被視為表面傷痕, 經過再三考慮有關情況, 傷患性質和受傷的嚴重程度後, 投訴委員會認為被保人的背傷是因直正的意外導致, 故裁定被保人得直, 獲發14天暫時性傷殘賠償, 涉及金額近2,000港元.

以上個案只作參考, 由於每單索償個案都有不同的拒賠因素, 一切以保險投訴局的決定為準.